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准确考核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吉农院党发〔2025〕6号)有关规定,现就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10日
二、考核对象
2024年12月19日提任且试用期已满的科级干部
三、考核工作组
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组 长:王怀忠
副组长:马 辉
成 员:金丽丽、王金山、宫 立、卢广林、陈 妍
黄利伟、杨海燕、柴嘉璐、李佳怿、邓轲丹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在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政治表现、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干部对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干部本人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于3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李佳怿。
2.个别谈话考核。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听取与考核对象工作关联度高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所在单位代表意见,进一步了解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各方面情况。
党政机构和教辅部门的考核对象个别谈话考核范围: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
学团单位的考核对象个别谈话考核范围: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教学单位的考核对象个别谈话考核范围: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3.民主测评。
根据岗位知情度、关联度情况,各考核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民主测评。
4.研究决定。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在征求纪委意见后将考核结果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5.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束后,对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对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不再保留试任职务的相应待遇。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根据要求,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有关工作。
2.考核对象要认真总结一年来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考核。
3.考核组成员要遵循干部考核要求,严守考核工作纪律,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4.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行为,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工作的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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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