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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17日 20:10  点击:[]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准确考核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吉农院党发〔20256号)有关规定,现就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10日

二、考核对象

2024年12月19日提任且试用期已满的科级干部

三、考核工作组

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组  长:王怀忠

副组长:马  辉

成  员:金丽丽、王金山、宫  立、卢广林、陈 

 黄利伟、杨海燕、柴嘉璐、李佳怿、邓轲丹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在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政治表现、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干部对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干部本人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于3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李佳怿。

2.个别谈话考核。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听取与考核对象工作关联度高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所在单位代表意见,进一步了解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各方面情况。

党政机构和教辅部门的考核对象个别谈话考核范围: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

学团单位的考核对象个别谈话考核范围: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教学单位的考核对象个别谈话考核范围: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3.民主测评。

根据岗位知情度、关联度情况,各考核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民主测评。

4.研究决定。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在征求纪委意见后将考核结果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5.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束后,对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对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不再保留试任职务的相应待遇。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根据要求,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有关工作。

2.考核对象要认真总结一年来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考核。

3.考核组成员要遵循干部考核要求,严守考核工作纪律,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4.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行为,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工作的来信、来访。

通信地址:吉林市九站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邮编:13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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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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