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印发<吉林省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统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未参加任何政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成绩突出;
3.有参政议政意愿和能力,热心社会活动,有奉献精神,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较大影响;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公众形象好,认可度高。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根据上级关于无党派人士认定的基本条件,重点从以下两类人员中遴选:
一是已经担任过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党外知识分子。主要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在学校担任中层以上干部的党外知识分子。
二是党外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省级及以上科技奖项获得者、吉林省长白英才称号获得者、创新创业人才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术带头人。
二、工作程序及认定办法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职工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基层推荐
各基层党组织在深入了解情况,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吉林市无党派人士人选推荐表》(附件1)。
(三)部门审核
党委统战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考察,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研究提出拟认定无党派人士名单。
(四)党委审定
拟认定无党派人士名单提交学校党委审定,确定最终认定的无党派人士名单,并报送市委统战部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待省委统战部审核。
(五)登记归档
党委统战部根据省委统战部认定名单,会同其所在基层党组织,对认定的无党派人士开展组织谈话,明确其政治面貌为“无党派人士”。填写《无党派人士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党委统战部保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将认定工作与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严格审核标准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认定条件,全面了解推荐人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社会影响,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要注重推荐优秀青年党外知识分子,优化无党派人士队伍结构。
(三)做好政策宣传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教职工对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的认识和理解,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四)强化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推荐人选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14日前,将《吉林市无党派人士人选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统战部办公室(务本楼216-1室),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统战部田露老师的企业微信账号。
党委统战部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