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吉农院党发〔2021〕26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年轻干部配备有关要求和部分处级岗位实际情况,坚持“岗位需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积极稳妥”的工作思路,现对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食品工程研究中心)党总支书记等12个处级岗位领导干部开展选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规办事。
三、岗位及人数
(一)正处级岗位,5人。
1.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食品工程研究中心)党总支书记1人;
2.实验检测中心主任1人;
3.乡村振兴培训中心主任、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兼)1人;
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1人;
5.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人。
(二)副处级岗位,7人。
1.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人;
2.党委组织员(副处级)1人;
3.纪委审理室主任1人;
4.审计处副处长1人;
5.学生工作处副处长1人;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1人;
7.后勤保障处副处长1人。
四、选任条件
本次选任部分处级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具备《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吉农院党发〔2021〕26号)第三章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岗位具体要求:
(一)正处级领导岗位人选。
1.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食品工程研究中心)党总支书记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中共党员,熟悉党建工作业务,有大局意识,群众基础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具有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经历。
2.实验检测中心主任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实验检测相关工作,业务能力突出,工作思路清晰,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
3.乡村振兴培训中心主任、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兼)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对外培训和校友工作,有丰富的培训项目策划和管理经验,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危机干预能力。
5.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具有选任岗位相关学科专业背景,中共党员,工作思路清晰,工作作风严谨,业务能力强,熟悉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二)副处级领导岗位人选
1.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中共党员,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熟悉干部和党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大局意识,认真严谨,具有党务工作经历。
2.党委组织员(副处级)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组织工作经验丰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敬业奉献,具有党务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乡村振兴包保帮扶”工作经历的驻村干部。
3.纪委审理室主任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高,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专业知识,公正廉洁,责任心强,保密意识高。
4.审计处副处长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具有财务和审计方面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熟悉国家有关审计、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严谨细致,保密意识强。
5.学生工作处副处长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中共党员,熟悉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工作经验丰富,活动组织能力强,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关爱学生,责任心强,具有学生工作经历。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熟练掌握英语语言技能,熟悉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政策法规、规则和流程,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项目策划能力。
7.后勤保障处副处长人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后勤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后勤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好的团队管理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廉洁奉公,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
五、选任程序及办法
(一)制定方案
学校党委制定《关于开展部分处级岗位领导干部选任的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
采取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根据《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吉农院党发〔2021〕26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按照岗位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参加推荐人员范围。
1.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食品工程研究中心)党总支书记岗位人选推荐。
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学校领导、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从事学团管理工作的副处级干部、推荐岗位所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及相关代表。
会议推荐范围:学校领导、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从事学团管理工作的副处级干部、推荐岗位所在单位全体人员。
2.实验检测中心主任,乡村振兴培训中心主任、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岗位人选推荐。
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学校领导,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实验检测中心,乡村振兴培训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科级以上干部。
会议推荐范围:学校领导,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实验检测中心,乡村振兴培训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人员。
3.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人选推荐。
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学校领导、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教务处和科技处副处级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级以上干部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及相关代表。
会议推荐范围:学校领导、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教务处和科技处副处级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人员。
4.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组织员(副处级)、纪委审理室主任、审计处副处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岗位人选推荐。
谈话调研推荐范围:机关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党委组织部、纪委、审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级以上干部。
会议推荐范围:机关党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审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全体人员。
5.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岗位人选推荐。
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科级以上干部、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会议推荐范围: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全体人员、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入职2年以上的辅导员。
6.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岗位人选推荐。
谈话调研推荐范围:推荐岗位所在基层党总支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推荐岗位所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
会议推荐范围:推荐岗位所在基层党总支副处级以上干部、推荐岗位所在单位的全体人员。
(三)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拟任岗位条件和要求,在综合分析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干部的平时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对党委常委会确定的考察对象,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准考实人选的政治素质,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具体程序为:
1.发布考察预告。通过发布“考察预告”的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2.个别谈话。深入到相关单位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全面情况,特别是政治表现情况。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食品工程研究中心)党总支书记岗位人选谈话对象人员范围: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从事学团管理工作的副处级干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及相关代表。
实验检测中心主任,乡村振兴培训中心主任、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岗位人选谈话对象人员范围: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实验检测中心,乡村振兴培训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科级以上干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人选谈话对象人员范围: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教务处和科技处副处级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级以上干部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及相关代表。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组织员(副处级)、纪委审理室主任、审计处副处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岗位人选谈话对象人员范围:机关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党委组织部、纪委、审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级以上干部。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岗位人选谈话对象人员范围: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科级以上干部、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岗位人选谈话对象人员范围:考察对象所在基层党总支副处级以上干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
3.民主测评。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食品工程研究中心)党总支书记岗位人选民主测评范围: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从事学团管理工作的副处级干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全体人员。
实验检测中心主任,乡村振兴培训中心主任、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岗位人选民主测评范围: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实验检测中心主任,乡村振兴培训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人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人选民主测评范围: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教务处和科技处副处级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全体人员。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组织员(副处级)、纪委审理室主任(副处级)、审计处副处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岗位人选民主测评范围:机关党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审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全体人员。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岗位人选民主测评范围: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全体人员、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入职2年以上的辅导员。
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岗位人选民主测评范围:后勤保障党总支全体人员。
4.考察对象自我总结。由考察对象以书面形式向考察组提交近三年来思想、工作情况总结。
5.撰写考察材料。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查核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基层党组织对考察对象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提出结论性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6.提出建议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人选任用建议。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察结果,经党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以票决的形式确定拟任职人员名单。
(六)公示。对拟选任干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六、有关说明和要求
1.本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任职年限及职称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0日。
2.在本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不准违反规定程序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或者由主要领导成员个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私自泄露研判、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营私舞弊;不准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监督。学校党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学校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如实回复拟任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并提出结论性意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信访举报。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具体,对诬告陷害、干扰干部选任工作等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63509266
电子邮箱:jlnkjjjcb@126.com。
中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4日